中通快递“假人充当快递安检员”事件后续: 快递业基层网点被曝存合同潜规则
日前,关于河南周口市鹿邑县9名中通快递基层网点负责人联名举报中通快递鹿邑县一级网点“用假人充当快递安检员”,并强制要求基层网点违规二次收费事件,迎来官方回应。
据周口市邮政管理局通报,经调阅企业分拣处处理场所视频监控资料,并分别询问举报人等,认为鹿邑县捷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编者注:鹿邑县中通快递网点法人)使用假人充当安检员进行安检情况属实。此外,暂未发现存在末端二次收费问题。
同一时间,中通快递集团发布声明,承认河南鹿邑县网点存在快递安检操作违法违规问题,表示将深入自查自纠,全面加强和规范网点管理。
在事件得到回应后,《中国经营报》记者从参与联名举报事件的3位乡镇网点负责人处获悉,事件发酵前他们曾通过各级渠道反映情况,但均未得到反馈。此外,目前多家中通快递基层网点因未与一级网点正常续签合同而出现经营权丢失和权益“悬空”等问题,仍有待各方关注。
就事件处理最新进展等问题,7月24日,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在回复记者采访时表示,省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置,目前处置情况已对外公布,截至今日,暂无其他新信息发布。
源起派费
时间拨回至4月,据3位举报人回忆,在一次由鹿邑县中通快递一级网点负责人组织的不允许拍照的会议上,他们被要求与一家名为“鹿邑县好便利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的第三方公司签署一份委托协议。签署此份协议的背景是,他们被明确告知,自4月10日起,一级网点将不再发放派费。
有关派费停发的原因,据两位举报人反映,一级网点负责人曾解释称,疫情暴发以来,网点经营压力加大,公司需将派费用于网点其他方面的运行。据另一位举报人反映,一级网点负责人曾表示,由于快递市场竞争激烈,他们从中通快递总部拿到的派费也不断降低。
连日来,记者多次致电举报信中提及的鹿邑县一级网点负责人,均未接通。
在3位实名举报人看来,与第三方公司签署委托协议并开始向收件人收取2元/件的额外费用,将为他们带来大量的投诉和更重的罚款负担。“如果被投诉至邮管局,下场比不拿派费更惨。”一位实名举报人感叹。
正是由于难以执行“二次收费”的要求,同时又无法从一级网点获得派费,在网点运营难以为继的情况下,9位联名举报人发布停派通知,希望向一级网点负责人换取沟通筹码,但由于通过多渠道沟通未果,最终决定公开举报。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联名举报材料,举报内容直指中通快递鹿邑县网点负责人,至此,基层乡镇网点与一级网点的利益矛盾被牵出水面。
有关派费的矛盾不止于此,记者采访了解到,在一级网点负责人宣布停发派费之前,基层网点对于一级网点设置的各种影响派费的指标早有不满,其中包括将寄件量指标从15%提高至20%才可以正常拿到7毛/件的派费规定,以及近一年名目繁多的罚款制度。
例如,开会迟到罚款500元,数据延迟上传罚款5元/票,每千件快递被催查件超过两个罚款100元/件~300元/件,在仓库内大声说话各罚1000元……
对于上述一级网点提高寄件指标的做法,中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快递”)公关部回复记者称,乡镇网点与鹿邑网点是业务合作关系,业务量考核标准和派费结算由鹿邑网点自行制定。
举报未果
7月19日,一则关于鹿邑县中通快递网点“使用假人充当安检员”的消息成为该举报事件发酵的起点。
在该消息被广泛关注和证实之前,据联名举报材料和3名鹿邑县基层网点负责人提供的信息,该条举报内容曾先后为中通快递河南区域中层领导、中通郑州分拨中心、鹿邑县邮政管理局、中通快递上海总部所知。
据了解,“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是防范各类违禁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的安全屏障。《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分别显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接受委托的第三方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对安全检查人员的背景审查和技术培训;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的,应当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就中通快递如何对一级网点安检环节进行监督,记者致函中通快递,中通快递公关部表示,一级网点是当地邮管局备案的独立法人机构,中通快递要求所有网点严格执行寄递安全相应法律法规要求。中通快递在所有自营转运中心对快件进行过机安检,确保寄递安全。
对于此前上海总部在接到举报后一直未给出实质性解决措施的情况,中通快递公关部回复称,“针对乡镇网点提出的诉求,中通总部一直在协调鹿邑县网点积极解决。”
就事件处理最新进展以及将如何加强管理监督等问题,7月24日,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在回函中表示,省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置,目前处置情况已以“鹿邑县中通快件假人安检一事调查情况通报”对外公布,截至今日,暂无其他新信息发布。
记者综合3位亲眼目睹鹿邑县一级网点使用假人安检的乡镇网点负责人提供的信息,自2020年4月起,昔日的“安检员”被替换成假人。6月18日,他们最后一次在安检机前看到假人。
据其中一位举报人透露,上述一级网点此前的“安检员”并非专职,主要由操作部负责人充当安检员,由于需兼顾快递卸车、仓库进出、派件等工作,经常存在安检机正常运转时“安检员”不在位置的情况。
基层网点利益“悬空”
值得关注的是,在因举报事件被一级网点负责人取消网点经营资格后,据两位举报人透露,包括9家参与实名举报事件在内的所有鹿邑县中通快递乡镇网点,在与前述鹿邑县中通快递一级网点首次签署为期一年的《承包经营协议》后,一级网点负责人均以各种理由不再续签,但双方又同时存在事实合作关系,有经营长达6年的乡镇网点也仅签署一次为期一年的协议。
记者随即联系上述已经营6年的乡镇网点负责人,其表示“我们目前不方便说这个问题,现在正在解决。”
根据记者掌握的一份原鹿邑县中通快递网点与一位举报人签署的承包经营协议,甲方在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中通快递新增网络管理规定,或未按规定对区域内快件进行无条件派送时,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或收回乙方经营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了解,中通快递属于加盟制快递企业,据中通快递财报,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通快递分布在全国的网点有近3万个,其中直接网络合作伙伴逾4800家。
由于在加盟制模式下,基层承包商不直接与总部形成业务合作,历来存在由于管理结构松散而出现的内部利益难以协调的问题,罚款名目繁多是弊病之一。
根据中通快递官网介绍,中通网络加盟网点是指符合中通网络加盟条件与中通营运中心独立签订《网络加盟合同书》的快递公司或企业,须接受中通营运中心统一管理,专一经营中通快递品牌,独立投资,合作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对外承担责任。
不仅如此,记者从3位同时运营“四通一达”网点的原鹿邑县中通快递乡镇网点运营者处了解到,与中通快递相似的是,“四通一达”中的其他快递企业也是相似做法,双方默认存在事实合同,但首次签约后不再续签。
事件发生后,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上述联名举报人中有3人在承担停派期间一级网点投入的总计数万元的房租、人员工资、罚款等费用后目前继续运营中通快递网点。
中通快递公关部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参与举报的9家乡镇网点中,目前有6家因承包合同到期解除业务合作,3家乡镇网点仍在合作中,鹿邑网点已停业整顿。
但对于前述认定,目前多位因举报而失去运营权的乡镇网点运营者表示不认同,“通过各种渠道反馈情况是希望改变现状,如果不想继续经营中通快递的网点,我们会选择在当地转让。”一位因举报而失去经营权的运营者表示只想要回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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